历史由来
渊源于南迁的古氏羌人的一个支系。其先民在晋代史籍中称“摩沙夷”、“磨些”,意思是“牧牛人”。他们先向南迁至岷江上游,又象西南方向迁到雅垄江流域,后又西迁至金沙江上游。唐代,他们聚集在丽江、永宁一带,先后被吐蕃(藏族)和南诏(彝族和白族的先民)所统治。三国时内部已有阶级分化,唐初曾建立越析诏(磨些诏),为六诏之一,后为南诏所灭。南诏统治者曾将上万户的磨些人迁到昆川地区,这些磨些人后来与白族融合。明初,不少戍边的汉人也融合到纳西族中。从明朝到清朝,一些首领先后被中央王朝授予世袭封建土司官职,其管辖地区基本上都已进入封建领主制发展阶段。尤其是清初实行“改土归流”后,纳西族封建社会得到进一步发展。
宗教文化
旧时多信“东巴教”,是纳西族原有的一种巫教,宣言“万物有灵,灵魂不灭”。部分信仰喇嘛教,丽江地区还信奉红教,永宁地区信奉黄教。13-14世纪佛教、道教传入,但信奉者不多。天主教和基督教也曾传入,信者也不多。
纳西族对东巴文的研究尤为突出,用“东巴文”书写的东巴教经典《东巴经>>是研究纳西族社会发展的珍贵资料。有古老的长篇叙事诗《创世纪》,还有本民族医药、音乐、舞蹈、建筑、绘画、雕刻等。
习俗及社会
主要为一夫一妻的父系小家庭制,部份地区还存在着对偶婚和母系家庭残余。50年代,母系家庭在该地区还占40-50%,80年代,母系家庭占35%。
行土葬,永宁等地区行传统火葬。
纳西族妇女上穿大褂,宽腰大袖,外加坎肩,腰系百摺围腰,下穿长裤,披羊皮披肩,上面缀有刺绣精美的七星,两肩缀日、月,象征“披星戴月”,表示勤劳。男子服装与当地汉族大体相同。
传统节日有火把节、猛本、祭三多及干木古等。 纳西族主要从事农业,畜牧业和手工业也有发展。 新中国成立后,实行了社会改革,建立了丽江纳西族自治县。
忌讳有:骑马到寨前必须下马,也不能把马拴在祭天堂的地方;不能登踏三脚架,也不能翻弄灶里的灰;祭天堂、祖先、战神时、忌外人观看。忌在门槛上坐和用刀斧在门槛上砍东西。有的地方还忌在家里唱山歌;不许杀耕牛、驮马和报晓的雄鸡;忌食狗肉。
婚俗
纳西族男女社交大都在节日期间进行,男女青年相识后,通过媒人撮合,双方家长合完八字,男方就请媒人送给女方茶二筒,糖四盒或六盒、米二升,有的地方还要加上砣盐两个,以表示山盟海誓,算是订婚,订婚时要摆定婚宴,婚礼要进行3-5天,届时男、女双方都要置办酒席。席上分上八位,下八位,均由新郎跪请客人入座,然后奏乐上菜,上至第三道菜时,主婚人敬酒;第五道菜时,新郎、新娘向客人敬双杯酒。宴毕主人及亲属要站在门外关客。
食俗
纳西族一日三餐。早餐一般吃馒头或水焖粑粑,中餐和晚餐较为丰富,一般都有一两样炒菜和咸菜、汤等,特别喜食当也回族的牛肉汤锅和干巴。
不论平坝或山区,蔬菜品种较多,四时应市,山区广种洋芋、蔓菁和瓜豆,并以当地的土特产做成各种风味名菜。如:清蒸虫草鸭、贝母鸡、天麻鸡等。其中纳西族传统名菜“酿松茸”是用松茸菌帽,酿入肉泥,蒸熟后做为祭祀、特别是祭祖的一道专用菜肴。
肉食以猪肉为主,大部分猪肉都做成腌肉,尤以丽江和永宁的琵琶猪最为有名,可以保存数年至十余年不变质。外出劳动携带麦面粑粑或糌粑寺。就餐时围桌而坐,冬天喜移至向阳地方就餐。
典型食品主要有:丽江火腿粑粑、麻补、雪莲花拼盘、丽春铜火锅、丽江火烤粑粑等。
节庆
纳西族以农历记年。主要节日有春节、清明节、端阳节、中秋节、火把节、“三月龙王庙会”、“七月骡马会”等。不少节日如:春节、清明、端午、中秋等均与当地汉族大致相同,春节是最大的传统节日,并且伴有许多祭祀活动。
除年节外,纳西族还有许多祭祀活动。其中最为隆重的是“纳西祭天大”,祭天大一般都选在正月上、中旬,届时要选好祭天场,由东巴教掌教人任祭司,并宰杀轮流喂养的祭天猪,各家各户都要捐大麦、小麦用来酿酒,做饵块。祭时用全牲大祭,在场者均要洗手执香肃立。祭毕,用猪血灌肠、猪头、内脏烧汤,熟后按户分食。大祭后三天,还要进行以各家各户为单位的小祭。还有“祭三朵(本族保护神)”,纳西族认为三朵是属羊的,每年二月八日和八月羊日,要用全羊祭,丽江地区的纳西族祭三朵还要带着火锅到风景秀丽的地方野餐。 |